2024年黑龙江齐齐哈尔营商局择优调入公务员通知[7月13日-19日报名]

点击数:593 | 发布时间:2025-02-05 | 来源:www.youxinmh.com

    2024年黑龙江齐齐哈尔营商局择优调入公务员通知已公布,为了便捷各位考生的查阅,下面智学网为你详细介绍一下本次择优调入公务员的具体事宜,欢迎大伙准时查阅,如有有关疑问,请关注智学网公务员频道为你实时做出的更新。
    依据工作需要,齐齐哈尔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决定拓展择优调入员工工作(以下简称择优调入工作)。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择优范围

    齐齐哈尔各县(市、区)行政区划内的推行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不在本次择优调入范围内。

    2、调入职位及计划调入人数

    齐齐哈尔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营商局)计划择优调入员工2人。具体职位详见《2024年度齐齐哈尔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择优调入职位计划》(附件1)。

    3、报考条件

    报名职员应拥有以下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备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一般应当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历程;

    (四)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五)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3日及将来出生);具备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3日及将来出生);

    (六)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获得与考试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符合调入职位需要的职级层次;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一)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有关专门单位审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遭到诫勉、组织处置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用的;

    (五)根据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区域与定向单位工作未满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七)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了解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职员不能报名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能报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职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本通知中关于服务年限、任职历程、工作历程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结束的后1日。

    4、择优程序

    本次择优调入采取个人报名方法进行,各县(市、区)所辖单位的报名职员,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和当地组织部门赞同。

    报名职员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和有关组织部门应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能赞同报名。

    (一)报名方法

    在线报名。报名职员需提供扫描电子版材料以“名字+现单位名字”命名压缩包方法发到指定邮箱(qsysjdw@126.com)。上传材料当天与市营商局人事科进行电话确认,咨询及确认电话:0452-2799671。

    (二)报名日期

    2024年7月13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2024年度齐齐哈尔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择优调入员工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的扫描件(在“学信网”下载,须在有效期内);

    3.本人所在单位或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录用公告书》《落编单》《干部任免审批表》(须体现现任职务职级和完整的工作简历)《公务员登记表》、新的《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全省“回头看”)原件的扫描件;

    4.本人最近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电子版;

    5.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名职员,须提供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学历学位原件的扫描件。

    (四)资格审察

    1.报名职员应当向市营商局提交报名需要的有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市营商局负责对报名职员提供的材料及有关佐证进行网上审察。资格审察合格职员方可进入角逐择优环节。资格审察结果由市营商局以电话的形式向报名职员本人反馈。

    3.资格审察贯穿择优调入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试报名职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职位资格条件的,市营商局均可取消其报名条件或者调入资格。

    4.报名职员需随时关注齐齐哈尔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或公告,维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法应准时向市营商局申报,因个人缘由错过择优调入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五)角逐择优

    角逐择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市营商局具体组织推行。原则上同一职位计划调入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率方可进行角逐择优。经市营商局受理报名程序后未达到比率需要的,原则上缩减、合并或取消该职位的择优调入计划。特殊状况,经市营商局党组集体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赞同后,可对角逐择优比率适合调整。

    总成绩按100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笔试使用闭卷形式,分值为100分。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剖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机关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

    (1)时间地址另行公告。

    (2)需要:笔试当天报名职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报名表等材料参加考试。报名职员未按指定时间地址参加笔试的,按自愿舍弃笔试资格及后续各环节资格处置。

    2.面试。面试使用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低于60分职员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重点考察综合剖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组织计划能力等。

    (1)确定面试人选。市营商局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职位调入计划人数3倍比率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率确定的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职员一同进入面试。如未达到规定面试比率,原则上可缩减或合并该职位的择优调入计划。特殊状况,经市营商局党组集体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赞同后,可适合减少面试开考比率。

    (2)面试具体时间、地址由市营商局另行公告进入面试人选。未按指定时间地址参加面试的职员按自愿舍弃面试资格及后续各环节资格处置。

    (六)考察

    原则上采取差额考察的方法,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考察人数与计划调入人数一般不高于2:1的比率确定考察人选。若按比率确定的考察人选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职员一同进入考察范围。

    考察工作由市营商局组织推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状况与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方位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状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状况、规范实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将采取个别谈话、民主评测、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议等办法,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建议,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看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情、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据有关规定实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重视听取服务对象的建议。

    (七)确定拟调入职员与公示

    1.市营商局党组依据考察状况和职位需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确定拟调入职员,并在齐齐哈尔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同意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反映有紧急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入资格,并或有关状况通报其所在机关组织部门。

    5、纪律监督

    (一)报名职员存在提供不真实报名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诚信档案,不能参加齐齐哈尔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推行的遴选、选调或择优调入,并由市营商局向报名职员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反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视状况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依据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职员和直接责任职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置:

    1.不根据规定的编制限额、职数和职位需要进行的;

    2.不根据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和程序进行的;

    3.未经授权,擅自颁布、变更择优调入工作政策,导致不好的影响的;

    4.择优调入工作中徇私舞弊的;

    5.发生泄露考试试题、违反考试纪律与其他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

    (三)市营商局择优调入员工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根据有关规定实行。市营商局有关职员存在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纪律等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受理举报并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置。监督举报电话:0452-2795307。

    6、特别提醒

    (一)原则上报名职员应根据调入职位明确的职级层次平级考试报名,调入后兑现相应职级待遇,须服从市营商局职位分配。

    (二)考察人选舍弃资格的,须在考察前或考察结束后1个工作日提出。

    (三)本次择优调入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辅导培训机构。

    (四)本通知由市营商局负责讲解。

    >>>点击查询附件

    附件1:2024年度齐齐哈尔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择优调入职位计划.xls

    附件2:2024年度齐齐哈尔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择优调入员工报名表.xls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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